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男方在子女不满10岁时身心出轨,在并没有离婚的情况下,一直离家不回,并与第三者生活在了一起,期间与第三者育有一女,对与原配所生子女并未尽到应有的教养义务,更对原配不闻不问,现在男方脑溢血住院,与原配所生子女对出轨的男方是否还有赡养义务
2025-03-21 00:5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存在重大过错行为,如遗弃、虐待或者遗弃子女等,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即使一方存在过错,也不意味着其完全丧失了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对于您的情况,由于您没有提供更多的背景信息,我无法确定对方是否存在上述严重过错的行为。如果您能够提供更多关于对方行为的具体细节,例如出轨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对子女是否有过虐待等情况,我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建议。 一般来说,如果一方存在严重的过错行为,另一方有权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其他责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对方必须放弃对子女的抚养权。 因此,建议您首先收集证据证明对方确实存在过错行为,并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关系。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处理此事,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