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订婚后怀上了孩子,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生下孩子后婆家人对孩子不闻不问,孩子的生活费都是去讨要来的,他们都是给的不情不愿,孩子现在是26个月了,前前后后一共是给了6000块钱,孩子一直都是在我娘家扶养,他们也没有来看过,现在孩子渐渐长大了他们要来要走孩子,请问律师,我该怎样维权,该怎样我的孩子才不会被他们抢走,订婚的时候给了我父母四万聘礼。
2025-01-11 17:53首先,您有权要求抚养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子女无论由哪一方抚养,另一方均有探视的权利,并应当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如果您有证据证明孩子的出生日期、户口簿等信息,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亲子关系并请求判决抚养权归属。如果无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也可以考虑寻求调解或仲裁机构的帮助。 至于孩子的生活费和探望权问题,您可以先与孩子的父亲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承担相应的抚养费及探望责任。同时,建议收集好双方的通话记录、短信、邮件等通讯记录作为证据,以证明双方确实存在抚养关系的事实。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最重要的是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