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协议离婚,孩子归男方抚养,女方不付抚养费,一套房产归孩子,没有变更名字,男方抚养有居住权,没有买卖权,期间发生纠纷,女方把孩子接回去,房子也女方居住,现在女方要求变更房产到自己名下,而且先变更房产,然后变更抚养权,男方怎么做在配合变更房产的基础上有保障呢?
2025-06-13 12:41如果您和您的配偶已经达成离婚协议,并且约定了一套房产归孩子的所有,那么您应该按照协议来执行。如果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关于房产的变更问题,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因此,在离婚后,一方有权获得另一方所拥有的房产的所有权。但是,由于该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已经存在,所以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才能进行变更。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转移登记、税费缴纳等。 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在变更房产所有权前,与对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聘请专业的房地产律师协助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确保在变更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的纠纷。 同时,作为家长,对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也是不可忽视的责任。如果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有争议,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或诉讼处理。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要尊重孩子的意愿,确保其得到适当的照顾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