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电动车在有红绿灯的斑马线不小心撞到一位老太太,斑马线旁边绿化遮挡刹车不及撞到老太太,当时应该是红灯我没有注意到。交警认定我是全责,我也接受,该扶扶,该送医院也送了,片子也拍过,是皮外伤。医药费一共232,加上老人家往返车费40,我也愿意承担。老人家碎了个镯子,根据路人的说法是不值钱几十块钱的。这个我也不能确定,我也愿意拿去鉴定,该赔多少赔多少。可老人和家人不愿意,说鉴定什么的太麻烦,还有老人家回去还要休息三个月要请人照顾。说要我除去272的医药费之外,还要再赔偿500。我觉得这样不太合理。请问这多出来的500我该承担吗?我原本跟他们说我能接受的是加上医药费车费以及镯子钱一共400他们不接受
11天前首先,您已经采取了适当的措施处理事故,并且接受了交警的责任认定。在此基础上,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行为没有过错或存在其他合理的抗辩理由,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关于老人提出的额外要求,如果确实是因为您的行为导致了老人的伤害,那么这部分损失可能是合理的。但是,如果您认为自己已经尽到了应有的责任,并且没有造成更多的损害,或者老人的诉求超出了实际可能造成的损失范围,您有权拒绝支付超出部分的费用。 最终,是否需要支付超出部分的费用,应当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建议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进行调解,以寻求公正的结果。同时,您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来帮助您处理此事,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