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妹妹和一个男的耍朋友,然后怀孕了,对方来了两万多元,把我妹接过去!没领结婚证!后来对我妹不好,把小孩打了,现在他家要求退还彩礼,把我家告上了法庭。当初他家人说那个两万多用来做我妹的营养费,有录音,请求律师帮助!
2025-06-01 10:54您好!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男方在婚前给付女方一定的财物是属于赠与性质,并不构成婚姻法意义上的彩礼。因此,您妹妹的权益应当得到保护。 关于返还彩礼的问题,如果双方确实存在纠纷,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建议您妹妹先行了解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对方的具体诉求和证据情况,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建议您妹妹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法有效的保障。希望您妹妹能够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