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律师:你好!我是这个情况,我离婚之后户口一直在前夫那里,因为现在他们那要征收了,我们的离婚协议书上没有写我有财产,但我们共有个小孩,现在他们家愿意分间房子给,他们村上的人说要有财产才有钱分,协议书上可不可以加财产上去吗?还有我一直没有结婚,前夫离婚之后就结婚生小孩,请你分析一下给我一个答复谢谢!
2024-06-30 02:55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共识,一旦签订通常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离婚协议书中没有提及财产分割,而您现在希望加入财产分割的内容,理论上需要双方重新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修改或补充协议书。 至于您提到的征收补偿问题,如果征收补偿是基于户口或其他相关条件,您作为户口簿上的成员可能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但具体情况还需依据当地征收政策和法律规定。如果前夫家庭愿意分给您房子,这可能是一种自愿行为,与征收补偿政策不完全相同。 关于您提到的孩子,如果孩子是您和前夫共同的,那么在财产分割中通常也会考虑孩子的权益。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建议您与前夫进行沟通,看是否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新的协议。如果协商不成,您可能需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比如通过法院诉讼来确定财产分割和补偿问题。同时,您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