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权纠纷案例 甲去年八月份因经济纠纷与乙发生争执过程中导致乙手臂被玻璃划伤,事后甲未赔付医药费被拘留几天,今天收到法院传票告甲对乙造成的健康权,要求赔偿人民币两万三千元整,乙提供的工作单位误工证明是假的,因为乙属于无业游民,请问甲应该怎么赔偿乙呢?谢谢
8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本案件中,甲的行为导致了乙受伤,因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乙提供的工作单位误工证明是否为假的问题,这需要通过相关证据进行判断。如果该证明是真实的,并且能够证明乙的误工损失,那么甲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赔偿金额的具体数额,需要结合乙的实际损失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乙的实际损失确实存在,那么甲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也可以考虑双方是否存在其他争议或矛盾,以及是否可以协商解决等综合因素。 总之,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充分尊重事实,客观公正地分析问题,合理合法地维护各方权益。希望以上信息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