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好!我二兄二姐一妹共六位。妈遗嘱房产二儿各1.5份,女儿各一份,其他财产平均分配。而我大哥先我妈而走,他们觉得我大哥遗产我妈有继承权故说服我大嫂作为交换放弃对我妈财产的继承权,即双方都不继承。我大嫂无奈接受。现我妈仙逝。请问:我妈的房产应怎样分配给我另一位哥?即我大嫂作为一种交换并不是自愿无条件放弃的那1.5份应由剩下的五姊妹按5份平摊还是要按5.5算给哥1.5份?謝謝!
29天前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的母亲生前立下遗嘱,将房产按照您的父亲去世顺序进行分配,并且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她不希望子女之间对遗产有任何争议。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遗嘱符合法定要求并经过公证,则遗嘱中的条款应当视为有效。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依据遗嘱来确定遗产的分割方式。 关于您的另一个哥哥是否应该获得遗产份额的问题,这需要看他是否是您的直系亲属(如兄弟姐妹)。通常,对于直系亲属,法律规定会有一定的优先权和份额。 然而,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被侵犯了,建议您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必须强调的是,任何涉及遗产分割的问题都应当谨慎处理,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纷争和纠纷。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