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委托哈尔滨律师代理孩子抚养费纠纷,女方提起离婚诉讼。4月15号开庭,当事人想委托个律师出庭,当事人不想要孩子,孩子4岁。当事人的诉求就是抚养费支付的问题,律师费接受面议。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在道理,法院传票发出来了但是当事人没有收到,只知道15号开庭。
4天前你好!首先,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经济状况、子女的生活习惯等。其次,关于抚养费的支付问题,也需要结合当地的生活水平和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最后,关于律师费用,你可以直接与律师事务所联系,了解具体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方式。同时,你也可以关注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看看是否有免费或优惠的法律服务可供选择。希望这些建议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