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拆迁,补尝款已四年没给我,原因是我一门面被拆因拆迁,当时我自己门面经营的理发店,除政策补补尝外,另外淡了3万块的停业损失费,但这笔费用是单独合同,签的合同没给我,只有几次催款的电话录音,问题是我现在是告拆迁办还是征收中心,经办人是拆迁办,合同是房屋管理局签的。谢谢!
17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需要分别向两个不同的机构提起诉讼。首先,您可以向房屋管理局提出起诉,因为该合同是在其手中签订的,并且该局负责对拆迁补偿款和停业损失进行审核和确认。其次,如果拆迁办公室是作为政府机构执行拆迁任务,则可以向政府机关如当地人民政府或城市规划委员会等单位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他们履行职责并赔偿您应得的补偿款。 在任何情况下,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以及可能采取的行动。同时,确保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