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不动产登记写一个人名字,另一方签名放弃,属于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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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双方共同享有对房产的共有产权。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将房产登记为各自的名字,并且没有明确表示放弃共同财产的权利,则该房产被视为共同财产。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一方仅签署了房产所有权人的姓名,但未签署任何关于放弃共同财产权利的声明或协议,那么这一行为并不影响房产作为共同财产的地位。因此,这起案件中的房产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您有更多关于婚姻法、房产分割等问题的问题,请随时向我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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