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评残由谁去办,是怎样办?
2024-09-20 05:24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是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如果对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在60日内作出最终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具体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30日。 以上就是关于“工伤鉴定评残由谁去办,是怎样办?”的相关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