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了我的银行卡用,伪造借条,往银行卡里面打钱打的钱又马上转回他老婆和他朋友卡上,用这种方式形成给我的打款记录,然后在2015年告了我走的公告程序,法院月初去执行房子我才知道这件事,今天才向法院提供相关的证据要求重审但是立案需要一个月,目前有两个问题想咨询一下,一,马上2号执行庭会要求老人搬出房子可是我们没有其他地方可住,2,我朋友这种行为能构成诈骗不,可以报案告他不
20天前首先,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是否构成诈骗或诈骗罪,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您的朋友通过伪造借条等手段,将您的资金转移到他的妻子和朋友的账户中,并声称用于还债,但实际并未用于还款,而是用于个人用途,那么可能涉嫌诈骗。 其次,关于法院的要求,由于案件已经立案,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尽快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有各种情况发生,例如双方协商解决争议,或者等待进一步的信息。因此,建议您与律师紧密合作,以便了解案件的具体进展,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行动。 最后,如果您对案件的结果不满意,您可以考虑上诉。不过,在此之前,最好先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确保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证据,以便在必要时支持您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