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9号在东城区租了一个门店,交了7万转让费,5万8的租金,结果没开一个月,部队说要收房,说提前半年就通知了,我就觉得冤,他们肯定之前就知道这事,现在我想请律师要回我这转让费
2024-06-26 15:30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东城区租赁门店并支付了转让费和租金,但不久后因部队要收回房产而无法继续经营。首先,您需要查看与门店转让方签订的合同,特别是关于转让费和租金的条款,以及合同中有关提前解除合同的条款。 如果合同中有关于转让方需提前通知或在转让前应确保门店可正常经营的条款,而转让方未履行这些义务,您可能有权要求返还转让费。此外,如果转让方在转让前已知部队将要收回房产,却未告知您,这可能构成欺诈行为,您也可以据此要求赔偿。 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律师,由律师帮助您分析合同内容,收集相关证据,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合理的法律诉求。律师可能会建议您与转让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同时,您也应保留所有与转让和租赁相关的文件和通信记录,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