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钱但没有借条。我上门去讨了话没说俩句他先动手把我脸划开了。现在做疤了。当晚我报警了派出所立案了。他医院费拿出了700案子撤销了。现在脸上做疤了。自己已经花了3000元做了一次疗程。问题是疗程还没有做好。这个钱能不能要回来。物证有的。派出所立案是物证吗要人证有点难
2025-03-21 00:46您的情况涉及到人身伤害和医疗费用赔偿的问题。首先,关于人身伤害的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您有权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金额需要依据伤情程度、治疗方案等因素综合考虑。 其次,关于医疗费用的赔偿,您可以向医院提出索赔,并且可以要求被告提供相关医疗费用发票等证据。在起诉时,您可以将这些证据作为支持赔偿请求的重要依据。 至于您提到的“物证”和“人证”,如果您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监控视频、现场照片等),这可能有助于您的案件处理过程。同时,如果有可能的话,建议与对方协商解决此事,以避免不必要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浪费。 最后,请务必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