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我不小心无意中伤害到了我刚刚分手前女友, 可是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伤害到她,然后她们来了人, 我也就跑了,当我转被跑的时候我问她,伤到你哪里, 可是没有回答我,后来我真的被判刑了。 事发当晚我跑了之后,他们把我的摩托车砸了。 如今他们只负责修理费用。 可是我无法接受。
2025-10-22 05:43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面临的是故意毁坏财物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指控。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故意损坏他人的财产,或者造成他人身体伤害,则可能会构成上述两种罪名中的任一罪名。 至于您是否需要赔偿对方损失的问题,这取决于您是否有能力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您的行为导致了对方的财产受损或人身伤害,那么您就有义务进行赔偿。然而,如果您确实不知道自己造成了损害,并且在事后采取了补救措施(如道歉并赔偿),那么可能不会被视为完全故意的行为。 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指导,以了解具体的法律情况,并制定合适的策略来应对这一事件。同时,也请注意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避免因违法行为而加重自己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