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相亲结婚,双方没感情,育有一子近三岁,三年都是她与我的父母共同养育,我并没有参与其中。结婚证在去年年中才领!断断续续近三年回家次数不超3月,同床次数一次都没有。领证前我名下有一套商品房,请问我现在需要起诉离婚,能离吗?或者需要赔偿大概多少金额。才能离婚。
2024-08-18 08:23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双方因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可以考虑离婚。然而,离婚的具体程序和所需费用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首先,如果您们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且孩子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没有提供足够支持,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这通常包括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等。 其次,关于房产的处理,如果该房屋是婚前财产或婚后以夫妻名义购买,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会考虑到实际情况,如子女抚养、生活需求等因素。 再次,由于您已经提出了离婚请求,并且有具体的诉讼需求,建议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适用情况。同时,也可以考虑委托律师代理您的案件,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最后,无论最终结果如何,都应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的决定对家庭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