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女性,离婚有男孩儿,民政局给的协议,签完以后领取离婚证,离婚协议上只写了孩子判给她老公,没有写抚养费事项,现在几次她老公都管她要抚养费,这种情况怎么办 。
12天前首先,您提到的情况涉及到了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如果双方能够就孩子的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则需要通过法院判决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并且在抚养权归属的情况下还需要明确孩子的抚养费用等事宜。 关于您的情况,由于离婚协议中仅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所有,而没有涉及到具体的抚养费用问题,这意味着女方可能需要自行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女方收集相关的证据,例如银行流水、医疗费用单据、生活开支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确实为孩子提供了必要的生活照料和支持。同时,也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此外,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此事,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和策略,提高维权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