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05年结婚,生一男孩,09年协议离婚,约定孩子归男方抚养,双方婚姻期间,女方母亲与男方父亲结合,但没登记。当事人离婚后,孩子一直由女方母亲和男方父亲带着,居住在女方母亲家里,孩子户口一直在男方老家黑龙江。期间女方再婚,但时常回家看望孩子,逢年过节,寒暑假,包括平时,从不间断,孩子父亲每年只回一次,也不拿钱,孩子爸爸前年再婚生一女孩,现在情况是,当事人儿子五年级马上升初中,没有户口上不了中学,男方不管孩子,却不愿意让孩子变更户口,女方想要委托律师起诉男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请律师尽快联系
2天前尊敬的当事人, 首先感谢您选择我作为您的法律顾问。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涉及多个法律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 离婚协议。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权有争议,并且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法院将根据有利于孩子的原则进行判决。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相关事宜。 户籍管理。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户籍问题是他们获得教育机会的关键因素之一。如果您希望改变孩子的户籍,这可能涉及到一系列复杂的法律程序,如户籍迁移申请等。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并执行相关的法规和流程。 再婚问题。虽然您提到对方已再婚,但未明确说明是否影响到您的诉讼请求。通常情况下,再婚并不影响离婚案件中的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然而,具体情况可能会因当地法律法规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法律责任。由于孩子的父母都存在一定的责任,具体的责任划分应依据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鉴于以上几点,我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以便全面评估您的权益,并制定出最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考虑到时间紧迫,建议尽早开始行动,以确保能够及时解决问题。 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