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开春帮朋友担保借款,当时他以房子跟车做抵押,后来年底朋友不还钱了债主要起诉!债主找到我说如果我帮他把车卖掉就说这次担保与我无关,于是我通过关系把车卖掉把钱给了债主也算是替朋友还了一部分钱。债主也出了一个纸上证明说此事与我无关,还签了自己的名字!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如果债主要起诉要回剩下的欠款那么我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么?
2024-07-20 22:45在您帮助朋友偿还债务后,您可能被视为共同债务人之一,并需要就剩余的欠款承担责任。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要求所有共同债务人一起偿还债务。 因此,即使您已经通过合法途径将车辆出售并用于偿还一部分债务,您的行为仍然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人的责任范围之内,需要对剩余欠款负责。 为了减轻自己的法律责任,建议您尽早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了解有关您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避免未来的风险。同时,也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撤销之前的协议,以防止将来面临不必要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