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现准备离婚,我们有一套房子写的我们俩的名字,他父母出的钱。当时我们口头约定结婚女方不要彩礼,男方买房些两个人的名字,同意后,拿了结婚证后才买的房,不过是的男方出的钱,我想问一下,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我可以分房产吗?男方现在想独占房子,有可能吗?因为房子是他父母出的钱 因为买房的18万是他出的,我家只出了缴税的钱,后来有了孩子,我就在家带小孩,他还的房贷,所以他认为房子是他的,我无权分,是这样吗?我和他结婚3年了,房子合同上写的两个人的名字,我可以分的多少房子的比例是法律支持的范围 结婚3年 有结婚证 20多万 现在 涨了 孩子3岁 想要 不顾家 暂时分居 1年左右
20小时前首先,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否使用彩礼作为结婚礼物,只要双方自愿,并且没有违反婚姻法的规定,那么这些钱都是可以用来支付购房款的。 关于房屋的所有权归属问题,通常情况下,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就是你们共同所有的。不过,在某些情况下,比如一方对另一方有过错或者存在争议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判决房产归一人所有。 至于您提出的房产分割比例问题,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如果一方长期照顾家庭并承担主要经济责任,则可能有权获得更多的份额。但是,最终的分割比例还需要考虑到双方的具体情况和协商结果。 最后,如果您和您的丈夫就房产分割的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