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4个月了,法院刚只打电话说去一趟,也没有说开庭是什么意思?我也没有收到过传票,
回答数:692
您好,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告送达的时间一般为6个月。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法院已经通知您到法院办理相关手续,那么这可能意味着案件已进入审理阶段,并且可能会有开庭日期。如果您没有收到传票,建议尽快联系法院确认具体信息,了解是否还有其他方式可以送达传票给您。同时,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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