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家在进行改造,我家有一栋房子,靠近河边,9几年有批条,上面注了不得妨碍河道和道路,现在是政府要拆除,也没有任何文件,也没有任何赔偿,理由是房子里面没住人,我想请问这样他们合法吗?还有一个侧所,这侧所是我们家一直在用的,几十年了,也得拆除,这样合法吗?还有一个问题是,现在整个村的房子外墙要统一规划,做一样的风格,我们去年刚修好的外墙,这样有没有得赔偿?谢谢
2024-10-25 00:16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我将为您解答。 首先,您提到的“批条”可能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的限制使用条款。该条例规定,未经批准,不得在河道内建设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并且不得修建围堤或者其他设施,以防止水体污染。如果您确实违反了这条规定,那么可能会面临罚款等处罚。 至于房屋拆除的问题,如果房屋属于违法建筑,即使没有被使用,也可能需要进行拆除。然而,如果房屋符合法律规定,而且经过评估后认为其价值低于拆迁成本,那么政府可以考虑不予拆除或给予适当补偿。 对于侧所,虽然它可能已经存在多年,但如果您确实在使用中,那么政府有权要求拆除。但是,在决定是否拆除之前,应当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确保不会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最后,关于外墙统一规划的问题,如果您的外墙已经进行了维修并得到了认可,那么通常情况下,您可以要求政府按照原样恢复。不过,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您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了解详情。 综上所述,您需要详细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