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在临平(相寓楼盘)那边买了一套房子,交付期限于2017年12月31号到期,2018年2月13号接到交房通知书说可以交房,可是我们去问他违约金的事情之词不提,围墙建筑没有,没有任何安全感,谁都可以直接进入,那还要什么安保人员,而且电梯从6楼直接下到一楼,这样的开发商还要我们去拿钥匙,最起码的违约金都躲避,围墙建筑安全都不落实,很多问题都已经达不到要求,请问一下律师,我可以到法院告他开发商不?
11天前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可以考虑向开发商提起诉讼,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并对房屋质量问题进行处理。同时,您也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比如请律师帮助您进行起诉和诉讼程序。 此外,在购房过程中,建议您仔细阅读购房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保留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支持您的案件的重要依据。 最后,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意见或协助,请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