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车刮撞到人,受轻微伤,交警说赔偿她7天误工费和10几块医药费,费用大概在1000多不到2000。那人想讹我,说要加别的什么精神损失费、惊吓费,本来她不用住院的,她自己跑去住了几天院,交警说住院费也不关我事。因为这事谈不拢,她说要告我到法院,请问法院会受理吗?受理了会多判定那些所谓的费用吗?
2025-10-17 14:56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您的行为没有违法或者违反道德,那么您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民事责任。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至于对方提出的额外要求(如精神损害费、惊吓费等),这些费用通常需要由第三方来提出,并且必须经过相关机构进行评估才能确定是否合理。因此,建议您与对方协商,看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调解或仲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