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在09因心脏手术未成功而死亡,当时我儿子刚7岁,我们住的是公婆修建的2层楼房,在我老公去世1年后我和公婆一起凑钱在老房子后面修建了栋3层楼的私房,1年后我自己又拿岀4万元将前面老楼房加了一层,我自己这些年也一直和公婆,儿子住一起,儿子学费,保险及衣服这些一直是我们负担,我们的私房一直都岀租给别人在住,租金都是公婆在收,现在房屋要拆迁,我想问一下作为媳妇的我有继承权吗?我公婆有两个孩子,有个姐姐是岀嫁的,她有继承权吗?您好,律师,盼咐!
2025-02-15 10:42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分得部分补偿。但是,具体是否能获得补偿,需要依据当地的拆迁政策以及您的实际居住情况来确定。 关于您提到的继承权,如果您的公婆只有一个女儿,并且该女儿已经出嫁,则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您没有直接继承的权利。然而,如果您婆婆有一个已婚女儿,那么该已婚女儿也有权继承一部分房产。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进行判断。 此外,您和公婆共同出资修建的私房,以及自己出资加建的楼层,也需要考虑在补偿中被分配的比例。建议您与公婆协商一致后,再向相关部门申请处理。 最后,对于房屋拆迁,建议您及时了解相关的政策规定,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