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去世了,婆婆将两所还迁房经公证赠予了我老公,现在我要离婚这算不算共同财产,我没有我的房
2024-07-26 18:27在您提出的问题中,涉及到婚姻关系中的房屋继承和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公公去世后,其配偶(即婆婆)将其名下的房产赠予您的丈夫,这种行为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或子女对另一方房产的所有权进行赠与,并且该赠与是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那么这部分财产可能被认为是个人财产而非共同财产。 如果您认为上述赠与属于个人财产,则在离婚时,这部分财产不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相反,它可能会按照赠与人遗嘱中指定的方式处理,或者根据当地法律规定确定归属。 请注意,具体如何划分这些财产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具体的协议来决定。因此,在涉及此类情况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