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离婚的相关事情,我2014年结的婚,同年7月生的孩子,当时也是经人介绍的,现在过不下去了,离婚能争取到孩子的扶养权吗?结婚的时候他家没给彩礼钱,买3金也就花了1万左右,后来他爸给他买了一辆车,买了一个门面房,都是他的名字,结婚这几年中,他没有存款,一个月就2500左右的工资,基本两个人挣得钱都是一起用,如果现在离婚是不是女方什么都没有了孩子快4岁,双方都是有固定收入
3天前关于您所提出的问题,婚姻法规定,夫妻在离婚时应当尊重子女权益,优先考虑子女利益。如果您和您的配偶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并且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 对于抚养权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可能会综合考量双方的经济状况、家庭环境、性格特点等因素,来决定是否支持一方获得抚养权以及如何分配抚养权。 至于财产分割方面,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除非另有约定。如果你们结婚时没有购买房产,那么车辆和门面房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其他个人财产,则需要具体分析具体情况,如彩礼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的处理方式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建议您尽早联系专业的律师团队,以便得到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