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到期了,朋友经济困难不还,于是在原借条上补充条件"未还清之前长期有效"这样的借条诉讼时效是多久?
2024-11-06 17:5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您的朋友在借条上添加了“未还清之前长期有效”的条款,则该条款将影响您追讨债务的诉讼时效。因为这条款改变了原来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从债权人知道或应知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开始计算,直到全部款项归还为止。因此,如果您的债权人在诉讼时效内未能要求对方偿还借款,并且没有证据证明已过诉讼时效,那么可能需要重新计算新的诉讼时效起始点。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践中,法院可能会考虑是否符合特殊情形而适当延长诉讼时效,但这种延长期限通常不会超过两年。如果您对诉讼时效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具体的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