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出借人,借款人用疏菜大棚做抵押借款120万元,借款人借款到期人最找不找了,只打电话不见面,2013,12月份借的钱到现在四五年了,今年正好抵押大棚拆迁了,拆迁款一仟多万我全拿走了,借就人告我,我算犯法吗,而且钱样我都花了
8小时前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借款合同中可能约定了解除或终止借款条件的条款。如果在借款期限届满时借款人未能偿还债务,则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借款人归还剩余款项。 您作为债权人已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了处置,这可能是基于您的债权实现需要采取的一种措施。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债务人财产时应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以确保合法合规。 关于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具体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您有证据证明借款合同中的条款是有效的,且借款人在借款期间确实未履行还款义务,那么您有权要求借款人归还剩余款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如果债务人已经无法联系到本人或者其财产被依法处置,也有可能构成诈骗罪或者其他相关的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建议您首先收集和整理与案件有关的所有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催收记录等,然后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比如通过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协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