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方结婚十八年,结婚以前有几万块钱的旧账,后来男方父亲不能治理,家里面东西男方要求按家庭人口算,请问和理吗。
2024-07-17 10:38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后共同形成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因此,如果男方的父亲无法管理家庭财产,并且这些债务是用于家庭生活需要,那么这部分债务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具体到您的情况中,如果有相关的证据证明这些债务确实用于了家庭生活的需要,则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该部分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同时,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此事,以避免因债务问题导致的家庭矛盾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