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去世了,现在我父亲找了个老伴,现在那女的必须领结婚证,我家在几年前拆迁了,现在房子住着,拆迁协议上写的我父亲的名字,就是没有房本,我怕以后房子被那女的继承,我想问下,这个拆迁合同可以改成我的名字么?改成我的名字之后,法律上会认这房子是我的么?谢谢您,麻烦您回答下!
2024-07-17 11:20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建议您先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或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沟通确认。因为不同地区的法律规定和政策可能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在房产交易中,如果原产权人(即您父亲)愿意将其名下的房产过户给新配偶,则需要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并且按照当地的房产登记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房产的所有权转移合法合规,同时也保护了双方的利益。 如果您已经完成了上述步骤,那么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即使房产名义上的所有人是您父亲,但若该房产实际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并由家庭成员共同管理使用,则该房产仍然属于家庭共有财产,而非仅归个人所有。 因此,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权益,建议您详细查阅相关的房产转让、继承及遗产分配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