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竞秀区村民温庆昌有两个儿子,在大儿子十多岁的时候,村里分宅基地,老人在宅基本上写上了大儿子的名字,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都是老人出资盖起来的,因为孩子当时还小,所以帮不上忙。后来大儿子结婚,老人又出了一部分钱帮大儿子在市里买了一套合同房。现在大儿子去世了,留下了一个孩子,大儿媳又改嫁了,对前夫的两位两人不闻不问,生病住院也不管,后来婆婆去世通知她也不回来。现在老人都是二儿子在赡养,所以想把村里的房产留给二儿子,可是写着大儿子名字的房基证让大儿媳拿走了,老人想立遗嘱,应该怎么办呢
2024-07-17 11:54尊敬的用户,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您想要将房产赠与您的二儿子,首先需要确认您是否已经合法地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如果确实有争议或纠纷,建议您先通过协商解决,或者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 另外,关于遗嘱的问题,您可以考虑立下遗嘱来明确您的意愿,并且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和合法性。遗嘱可以由您亲自书写,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书。遗嘱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包括指定继承人、分配遗产的方式等。 最后,如果您和您的家人之间存在任何争执或矛盾,建议您尽量通过和平友好的方式解决,避免采取极端措施导致更严重的后果。同时,也建议您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