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老太太育有两个女儿,两年前老伴去世了。但现在老太太面对一个问题大女儿非常不孝所以想和二女儿在一起生活。老太太就有一个60平的两居室想给二女儿但房票上是老伴的名字,这种情况可以把房子给二女儿吗?
2025-03-24 10:57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老太太生前立有遗嘱,且该遗嘱中明确表示将房产赠与二女儿,则房产应归二女儿所有。 然而,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在老太太去世后,其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分配。在这种情况下,二女儿作为老太太的女儿,享有同等的权利,有权要求分得一部分房产。 因此,建议老太太和她的两个女儿协商处理这个问题,以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考虑通过法院诉讼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