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个朋友从我家拿走了一个光绪元宝(鉴定的说是二三十万到一百万),说是玩两天让他懂行的亲戚看看,过了一天,我家人问他要,他说丢了,但是我不相信,我也问他要,朋友一直坚持说是丢了! 我想问一下,我朋友这样,我可不可以起诉他,他触犯了哪一条律法?谢谢
2019-06-23 19:13建议您报警,对方的因为是构成侵占他人财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