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一下我借给朋友3000块钱,是在信用卡转账的。没有写什么借条的,借的时候还说过两个月还,现在借了快两年了,发信息他也不回,也找不到他。这样子能到法院告他吗?
2025-05-13 04:55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您提到的情况下,如果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您的债权已经到期并且对方未履行还款义务,您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同时,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建议您保留好相关交易记录和沟通记录,以便在诉讼过程中提供有力的支持。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