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前,婆婆二婚后,跟丈夫一起抚养丈夫两儿子,并共同购买一个土房,前两年土房拆迁,请问一下新分两套房子婆婆有一半财产权吗?
2025-04-30 11:18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共有。因此,在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同意,可以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其中一方可以得到一半以上的份额。 然而,在本案中,您提到的是“十几年前”和“前两年”,这可能意味着房产是在婚前取得的。在这种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即使是在婚前取得的房产,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即便房产是几十年前取得的,如果目前仍然属于夫妻共同所有,那么根据上述规定,婆婆也有权获得其应得的一半权益。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具体案件进行分析和处理。如果您有更详细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