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16年期间送快递途中将一个人撞伤了,交警判定我全责,后来家属到法院起诉,赔偿25万左右,保险赔了20万左右,快递公司当时治疗期间垫付了5万,现在快递公司找我要钱这5万,请问我应该赔吗(当初是在实习期)
2025-06-22 17:25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您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时发生交通事故,并且承担主要责任。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实习驾驶员的侵权行为,可以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考虑对方当事人是否有过错,只要存在侵权行为即可认定侵权责任。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事故是由于快递公司的疏忽或过失导致的,那么快递公司在事故发生后及时进行了合理的处理,并已经支付了相应的医疗费用和垫付了部分损失,您可以从快递公司处获得补偿。但需要注意的是,您作为实习驾驶员,在此期间的行为应视为职务行为,因此应当由快递公司负责赔偿。 此外,您还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以获得更多的赔偿。如果您对赔偿金额有异议,建议您与快递公司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