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2017.02-2017.08在一家旅游批发商公司实习做销售,其中有一位山东同行定了6.29这个团10个人的位置,交了定金,几天之后其中2位客人不能去了 已做掉位处理,按照我公司与这位同行公司签订的 确认单,需要2位客人一共交1000的损失,客人不愿交损失。鉴于我已离职,按照我和我原公司口头协定,只要我6-7月之前的团 没有其他没收的钱,就在8.10号发放我 7月工资和6月提成,但是客人不愿交这个损失钱,导致我现在不能拿到自己的提成,但是之前在QQ和微信上和这个同行协商的就是一定要交这个损失的, 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利益?如果客人不交损失 我自己就有损失
2021-06-02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