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酒店员工,在10月22号,我负责的长期客户入住酒店消费2万3千元。但是因为长期客户,我的疏忽。在我领导和我交接过程中,没有及时跟进账款,前台并没有和我核实款项是否到达酒店。图中安琪为我领导名字,是她将生意交接给我。导致酒店款项未到,客户已经完全联系不上。现 在我要离职,单位需要我承担责任。并且提出停薪留职。不给我提供离职证明和公积金转移单,我需要承担多少账务的责任。客户消费2万3,实际单位损失1万2000元。我是否应该顺利办理离职。
回答数:743
您的疏忽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建议协商处理,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8959 人今日律师解答 43874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