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初中同学张某,于2017年1月初致11月13日之间断断续续与本人金某借款共6000元整。现如今张某在11月13日独自离开我,手机,信息均不回。欠款证据有微信聊天记录,电话语音记录等。张某与我并非同一所在地。我打算去法院起诉张某。拿回属于我的损失。包括我的一部手机个人家钥匙。我应该怎样利用法律武器保卫自己权益。
2017-12-04 19:05对方欠钱不还的,可以向对方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对方不出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没有对方的户籍信息或者现居地地址的,建议向对方的亲友或者同事打听清楚,再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