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8号晚上八点多在街上摆摊卖东西被旁边卖东西的给打了。那俩女的在人行道卖,我在慢车道,她说我挡她们了,让我挪我没挪,然后就动手。俩人一伙儿的。那女的先扇我一巴掌,然后我还击,被她的同伙拦住,她见我还击更变本加厉,把我脸上挖伤好几道,然后还用凳子砸我,用扫把敲我,用脚踹我。然后我报警,她见状推电动车要走,我翻过栏杆到人行道拦下,然后她弃车要走,还顺便拿了她电动车娄里的铁棍往我身上敲了好几下。然后跑了。之后她同伴也跑了。之后警察来了。在警局和警察说过情况,就去医院做法医,但是带钱不够就没做。后来打我的人找到,警察和那人了解下情况就放走了还让把电车骑走了。我很气愤,这还是法治社会吗。
2021-04-21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