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孩子的家长,因为对法律淡薄,遇到孩子出的事故很是担心,也不知道该怎么做。希望您能帮我解答一些回题。孩子是一名刚走进大学校门的学生,孩子不会骑电动车,一星期前出于好玩使用了电动车,造成在校园内摔伤,左脸多处骨折。先是电动车方垫付了药费,因为后期费用比较多,担心对方拿不出,校方要求我们自已垫付,我们也是家庭困难,该怎么办?校方就真的没责任了吗?说什么孩子是行为能力人了。如果看见我的留言请救救我的女儿,谢谢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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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交通事故引起的合理必要损失由责任方按照责任划分赔偿,主要包括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具体理赔细节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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