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男,37岁,于17年3月30日下午开始胃疼,去一个私人诊所,这个诊所现在应该是非法行医,大夫先给吃了两片药,然后打了点滴,之后胃疼没有缓解回家休息,于31日凌晨去世了,请问我们该怎么解决这个事情,现在已经报案,诊所也同意和解,但是只给15万,请问我们现在是走法律途径,还是接受十五万和解,如果走法律途径尸体检验跟诊所没有关系,我们是不是得不到赔偿,谢谢 希望能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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