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在2009年我和哥哥注册了公司他的股份是2/3,我的是1/3,2014年哥哥婚前从公司拿钱买的婚房名字上的是女方的,这几年房贷一直是从公司支付的,他妻子一直没有上班,如果离婚房产和公司有他妻子的份吗?
2024-09-22 13:10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的哥哥与他妻子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且该房屋是在结婚登记之前购买的,那么这可能被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离婚时,该房产可能属于他妻子所有。 至于公司的财务状况,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收入均应视为共同财产,除非存在证据证明这些收入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此外,公司债务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您对具体的法律条款或规定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