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装修,家电。女方生孩子后回家住,分居四年,提出离婚,男方的工资卡在女方那里。男方拿钱,11年5月买房,7月登记
2024-12-25 08:01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在婚前购房时,即使房屋的所有权归一方,但该房屋所包含的装修和家电等财物也应视为共同财产,且双方均有权利分享。 关于房贷部分,如果婚后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则可以认为是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须承担还款责任。但如果双方共同还贷,并且共同出资购买了房产,则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至于女方是否需要支付房贷的部分款项,这取决于双方的具体约定以及法律规定的分割方式。一般来说,如果双方有明确的协议,或者法律要求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则按协议或法律规定处理。 最后,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