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已经4年,但是后来仍然在一起生活,直到今年房屋拆迁,拿到回迁房子以后男方才提出已经找好对象,提出彻底分手!当时购房主要的费用是女方及其家人筹备,并且是一次性付款,男方后来参与了借款的偿还。现在想咨询一下4年前离婚时一个儿子分给女方,房产平均分配,未曾复婚,现在重新协定儿子归男方扶养,房产还能提出重新分配吗?现在分配的方式是,三套房子,男女各一套,儿子和女方名下共同一套,这个是拆迁分的房子,另外有一套商铺,贷款未还清,给了女方,剩下的房贷女方自己来还。另外拆迁的补偿款男方不愿意给女方,必须要女方手里的余款拿出来给儿子结婚使用才可以拿到补偿款,请问房产分配是否合理,补偿款女方能拿到吗?
2021-06-23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