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在别人住宅上办土地证合法吗?我是无棣县柳堡镇崔庄子村,村民蔡建银。于1999年经村委会批准,在位于新海路旁建房经营快餐至今,规划从路中心往后100米。现有村民在我住宅上办理了土地证,说地是他的要求给他钱!我应怎么办?
2024-11-16 00:12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因此,你有权拒绝接受他人在你住宅上的土地使用权,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建议你及时与村委会沟通,寻求帮助和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