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先生是2007年结婚的,感情一直很淡,大吵小吵不断,沟通非常少,他只按他自己的意愿,根本不考虑我,有个女儿,没老人帮忙,他工资比我高,所以让我辞职带孩子,孩子也一直是我在带,他基本不管,很早就出门,回来就看手机看电脑,我跟孩子都非常缺爱,房子一套大的婚前的一套小的婚后,一部车,存款我不知道,他不让我知道,我是执业药师,在医药公司有兼职,现在孩子大了,我可以去全职了,目前是我要离婚,这样的日子我很奔溃,不可能修复了,我要小孩,大的这套房子户口所在孩子在这上学,请问律师我要怎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利益,谢谢!
2025-04-03 21:06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您的婚姻关系已经破裂,并且无法修复。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解除与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和居住地,您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提出请求。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以及父母双方的能力和意愿来决定抚养权归属。此外,如果您想保留孩子的户口,您可能需要证明自己对孩子的监护责任,并提交相关文件给法院。 至于财产分割,这通常取决于当地法律的规定和夫妻共同财产的状况。如果您想要了解有关财产分配的具体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律师或法律顾问。 最后,您需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并尽可能避免任何可能对自己不利的行为或情况。如果您感到自己处于困境中,可以寻求专业的心理咨询或法律援助以获得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