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人,嫁北京十年差不多,08年结婚,结婚的时候老公有一套承租房,后来拆迁了,拆迁后也是婚后购买一套大兴的两限房,五年后拿房本,现在已经拿到房本,可房本上写的是我老公独有财产,请问这房我有权利么,属于婚后共同财产么?
2025-04-03 19:4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您与丈夫结婚后的五年内,无论这套房屋是否通过拆迁获得,都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您认为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您丈夫的名字,而并非您的名字,可能是因为您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更名或者变更登记。建议您联系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或咨询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同时,也建议您仔细审查购房合同和相关协议,确保权益得到保障。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